承德广播电视大学
租赁车辆采购招标要求
一、项目名称
承德广播电视大学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需求
1、服务概况。在承德广播电视大学公务用车无法满足用车时,为承德广播电视大学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所租车辆为学校开展正常公务活动时使用,不能从事其他营业性客货运输,不能从事非法活动。
2、服务时间:2020年6月-2020年12月
三、服务要求
1、租赁公司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租赁公司地址须距离承德广播电视大学桃李街校区10公里以内;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及本地化服务能力;具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租赁公司须具有10辆及以上车辆,所提供的服务车辆须为本公司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须具有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提供与上述车辆一一对应的交纳保险证明材料;且每辆车须配备驾驶人员一名(要求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需提供驾驶员驾照复印件及身份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各种车辆必须符合营运规定、手续齐全、车况较好、租赁费用优惠。
3、租赁公司应选派具备相应资质且安全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提供服务。如需临时调换车辆须征得学校同意。用车期间,保持服务车辆的良好车况,在车辆达到规定的里程或时限需要技术维护保养时,应及时召回进行有效维护并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如车辆租赁期间,出现机械故障或异常等情况,无法正常行驶,应提供救援服务,若1小时内不能修复,须提供同档次的替换车辆,以保障用车服务。
4、租赁公司接到学校租车请求后须在用车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如发生交通事故,由租赁公司负责处理,需提供替代车辆,不得影响车辆使用。租赁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交通、机械、人身(包括车内乘员的人身安全)、丢失等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租赁公司承担,与学校无关。
5、租车所产生的燃油费用、过桥过路费用、停车费、司机餐费、司机住宿费等由租赁公司承担。
6、租赁费用采用一次一结方式,租赁公司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租赁详单、租赁公司营业执照等。
四、采购方式:
采取网上公示,学校内部询比价招标方式。
五、租赁服务项目报价表:
复函车辆租赁报价表:
序号 |
租赁服务项目 |
报价(元) | |||
价格/ 全天 |
价格/ 半天 |
价格/公里 | |||
1 |
小轿车 |
五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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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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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巴车 |
十三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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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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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巴车 |
三十三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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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九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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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需递交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租赁服务项目报价表(加盖公章)。
4、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文字简介。
5、提供10辆及以上车辆(所提供的服务车辆须为本公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须具有车辆交强险及商业险,提供与上述车辆一一对应的交纳保险证明材料;且每辆车须配备驾驶人员一名,并提供10辆及以上车辆驾驶员驾照复印件及身份证明(须在有效期内),要求驾驶员驾龄不得少于5年。
6、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
七、投标时间:
2020年5月26日—2020年5月28日。
八、开标时间:
2020年5月29日
九、投标地点:
承德市双桥区桃李街26号承德广播电视大学一楼108室。
十、本项目采取低价中标方法,在满足采购需求,资料齐全的前提下,最低报价者中标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赵雪波 13653248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