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按照省、市职改办的有关要求,经学校初审,拟同意下列人员参加2017年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学校监察室反映,电话:2273257。 公示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9月6日。
姓 名 |
现任资格 |
系列 |
申报资格 |
申报专业 |
刘 淼 |
助教 |
高校 |
讲师 |
计算机 |
罗瑞欣 |
助教 |
高校 |
讲师 |
中文 |
王 超 |
助教 |
高校 |
讲师 |
数学 |
张春兰 |
助教 |
高校 |
讲师 |
旅游管理 |
李 楠 |
助理馆员 |
图书资料 |
馆员 |
图书管理 |
2017年8月31日